石滩镇关于依法清除市政道路障碍的有关情况说明
近期,石滩镇郑田村部分村民采取设置路障等方式堵塞增城碧桂园豪园北面的市政道路,对周边社会生产秩序、交通秩序及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带来严重影响,同时对碧桂园豪园原有项目正常施工造成阻碍。为维护社会秩序,恢复道路通行,7月19日上午,石滩镇依法组织对被堵塞的市政道路实施清理行动,在清除路障过程中,有部分村民不听劝阻,采取过激行为阻挠清障施工进行,引发冲突,造成个别人员受伤。
据了解,被设置路障的道路是市政道路,位于碧桂园豪园旧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属于当年已合法完整出让的碧桂园豪园原有项目用地,不在目前存在土地争议的郑田村207亩留用地(该留用地的情况见附件)的范围内,与上述207亩留用地项目无任何关系。石滩镇政府在依法清除路障之前,已于7月18日专门发布了《通告》,就依法实施该道路清障行动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并敦促堵塞道路的村民必须于2016年7月19日上午9:00前自行清除障碍,逾期政府将依法强制清障。目前,清障行动已经结束,相关部门正跟进后续情况的处置工作。
石滩镇重申,清除路障行动是正常执法行为,对在依法清除路障过程中,妨碍公务执行、寻衅滋事、伤害他人、损毁财物的;对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仍故意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部门将坚决予以打击。
附:关于石滩镇郑田村留用地的基本情况
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9日
附件
关于石滩镇郑田村留用地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郑田村留用地的由来
2004年4月,为发展经济,原增城市征收郑田村土地共1461.611亩,并按当时征地补偿标准把征地补偿款全额支付到村、社及村民手上,不存在征地补偿款未支付及未发放到位问题。同时,按政策规定和相关协议,征用上述土地应提留给郑田村集体的留用地为218.402亩。2013年,上述218.42亩留用地经增城市土地储备中心解释说明,并经郑田村委会确认,实际先行报批并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留用地面积为207.422亩。剩余10.98亩拟留用地由于不符合用地政策规定未能纳入报批。
二、留用地的开发模式和出让方式是经郑田村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
鉴于郑田村自身开发能力有限,为最大限度开发利用好上述留用地,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2012年,经郑田村所有村民代表和7个合作社主任(该村共有8个合作社)签名同意,郑田村主动自行与碧桂园公司签订双方合作开发协议,约定按2.0容积率计算返还28%物业的方式合作开发上述留用地,但双方并未实质性履行上述协议。
2015年下半年,鉴于郑田村前期的开发意愿,石滩镇在区政府和区国土房管局的指导下,开始与郑田村沟通协商上述留用地的市场化合作开发事宜,以期为全区集体留用地的盘活利用和开发创出一条新路子。此后,郑田村重启上述留用地的合作开发工作,并先后多次召开村社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会议,各合作社也分别召开社员会议,对合作开发的方式及有关事项进行深入的研究讨论。2015年12月4日,经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以超过三分之二多数表决通过了上述留用地的新开发方案。
三、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留用地的开发模式让村民获得更多利益
根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和方案,2015年12月31日,郑田村与增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石滩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石滩镇郑田村218.402亩留用地安置转为物业安置的协议》。上述四方协议约定:郑田村作为丁方向政府申请通过公开出让上述207.422亩国有土地,由政府向竞得者按楼面造价回购一定面积的物业给丁方(郑田村)进行安置的形式一揽子解决218.402亩留用地安排问题。同时,根据协议约定,该地块的容积率为2.5,返还物业比例为28%,容积率比郑田村自行与碧桂园公司于2012年签订的双方协议约定的容积率提高了0.5,实际返还面积大大提高,并使10.98亩未能报批的拟留用地遗留问题一并得到解决。
四、留用地是经法定程序依法公开挂牌出让的
根据郑田村签订的上述四方协议,2016年1月1日,该207.422亩土地由增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开挂牌出让(增国房挂牌告字【2016】1号),并于2016年2月5日由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竞得。
发布时间:2016-07-20 00: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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